第2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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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在第二份执行调解笔录中,王铮已经明确表示,自己已经将古权全部赠送给了王誉。

  而这个案子,有这一份证据,就很足够了!

  赠与表示已经做出,受赠人已经接受,古权的所有权就已经变更了!

  至于后面的转账,只要没有证据显示,王誉与王铮再次就古权的转让形成了合意,就没有任何关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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