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,两个人三五天见一次面,生活有条不紊的进行着。
而郑雪,这个曾经在我生命中留下过最浓墨重彩一笔的女人,自从上次我送她回公司之后,她便再没跟我联系过,我自然也没有主动去找她。
我已经和李思雨重归于好了。
还有个原因是,现在和她待在一起总让我有一种自己配不上她的错觉,她让我觉得美好的同时又很朦胧,就像那开在高山之巅的向阳花,只能远观不能靠近。
一旦靠近,就会被她身上散发出的鲜艳所灼。
跟李思雨待在一起则不会有这种感觉,并不是说李思雨不够郑雪优秀,而是因为她对我的情感会很直接的表达出来,她甚至会时常把